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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无偿献血的通知

  •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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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6-09-06

各位爱心员工:

为履行公民义务,践行社会责任,根据管委会统筹安排,将于9月13日(周二)上午8:30在管委会一楼大厅南门组织无偿献血活动。我们热诚倡议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参加,使“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文明风尚发扬光大。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前注意事项

1.献血前一天不要做剧烈运动,应尽可能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
  2.献血前24小时内禁止饮酒,不要吃油腻食物,如肥肉、鱼、蛋、牛奶、豆制品及油腻及油炸食物。

3.献血前一周内不能服用药物。若有感冒、发烧、腹泻、月经来潮等,暂不宜献血。

4.献血当日宜清淡饮食,不能空腹献血,以免在献血过程中出现头晕、心慌、出汗等反应。

5.献血当日务必携带身份证,如果以前献过血,请一并携带献血证。

二、献血中注意事项
  1.解除思想顾虑,充分放松,保持心情愉快。

2.采血时,将肘部暴露于采血台上,让采血护士进行消毒。上肢肘部保持固定,避免皮肤肌肉收缩,影响进针而产生过度疼痛感。
  3.采血过程中应分散注意力,若出现心慌、气闷、出冷汗等不适感觉时,应告诉采血护士,以便采取处理措施。
    三、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后稍事休息,不要急起,并用拇指加压穿刺部位,禁止搓揉,直至10~15分钟后不出血为止。

2.多补充水分,食用易消化的食物和水果,避免饮酒,保证充足的睡眠。

3.献血后的当天要注意穿刺针眼处的清洁卫生,洗澡以淋浴为好,避免脏水污染针眼,以防感染。

4.献血后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适当休息,不要过度疲劳。

5.个别献血者由于没有正确按压等原因,穿刺处可能出现青紫现象,这是因为有少量血液皮下渗出的缘故,24小时内可局部冷敷,必要时在24小时后才能用热敷促进消退,根据青紫范围一般一周左右可逐渐消退。

6.献血后,一般不必增加特殊营养,适当多饮水以补充失去的水份,维持正常的饮食即可。不必吃补品补药,更不宜大吃大喝,以免影响身体健康。

四、报名方式

时间:9月8日(周四)上午下班前,联系人:办公室孙静,电话:65326528

特此通知。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