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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做好网络新媒体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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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5-07-20

区文明委成员单位,各村居,各学校,各文明单位:

现将合肥市文明委《关于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做好网络新媒体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合文明办2015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好活法”手机客户端、“合肥文明网”微博和“文明合肥”微信等新媒体推广使用工作。

1、区文明委成员单位,各村居,各学校,各文明单位班子成员要带头订阅(下载、关注)使用的同时,各社区服务中心以及村居所有在编人员均要订阅“合肥文明网”微博和“文明合肥”微信(订阅方法见附件),同时在辖区内宣传推广。各社区服务中心要督促辖区文明单位订阅“合肥文明网”微博和“文明合肥”微信,订阅比例为在职人员的50%以上,同时各文明单位要求35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必须下载使用“好活法”手机客户端。

2、文明单位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文明单位志愿者群151956829)配合合肥文明网转发每天的微博任务。关注“文明合肥”微信的粉丝,每天要阅读微信推送的内容,并对好的文章进行点赞转载和互动。

3、建立微博信息员队伍。各成员单位、各学校、各村居、各文明单位在上报宣传信息的同时,将活动预告或者便民举措等内容编成微博形式(140字以内)上报合肥文明网。

4、各文明单位每年度至少配合合肥文明网完成一次主题微视拍摄工作。

5、各级各单位大型活动现场要宣传“文明合肥”微信,让现场人员扫描二维码关注。

6、各社区服务中心要将所辖村居、文明单位关注“合肥文明网”微博和“文明合肥”微信名单(见附件),填写好后于7月13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刘浩 联系方式:65869554

以上工作均采取抽查方式,抽查结果在市属媒体上给予通报列入年终文明创建绩效考核,并报工委管委会领导。

二维码及附件:关于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做好网络新媒体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

                               合肥高新区文明办  20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