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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合肥高新区2016年“惠而浦杯” 羽毛球团体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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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6-08-30

各单位工会组织:

为进一步丰富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文化活动,增强职工身体素质,兹决定于2016年9月10日-11日举办全区羽毛球团体赛。本次比赛,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增进区内各单位间联系,充分展现广大职工的精神风貌,推动区体育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希望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组队参赛。比赛详情参阅《合肥高新区2016年“惠而浦杯”羽毛球团体赛竞赛规程》。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高新区2016年“惠而浦杯”羽毛球团体赛竞赛规程

 

合肥高新区总工会

2016年8月29日

附件1

合肥高新区2016年“惠而浦杯”

羽毛球团体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合肥高新区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合肥高新区羽毛球协会

三、赞助单位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16年9月10日-11日

比赛地点:合肥皇冠羽毛球馆(高新区海棠路369号贝斯特公司内)

五、参赛规定

1.凡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且成立工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可组队参加;

2.参赛队伍总数不超过64支队伍,按报名时间顺序为准,每支参赛队报名总人数必须为6-8人,每个单位最多可组两支队伍参赛;

3.队员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男性或女性,国籍不限,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病史、社保关系在高新区;

4.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5日,主办单位有权视情况在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提前结束报名;

5.参赛单位须为选手比赛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承诺主承办方对比赛期间人员意外伤害等免责,并在报名时在报名表上注明;

6.参赛选手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并随身携带以便验证。

7.本次比赛选手不得兼项。报名结束后,整个比赛(预赛或决赛)过程中不得换人参赛。

8.违规参赛: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参赛队伍,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利取消该队本次比赛资格。组委会随时有权根据以上规则对参赛选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核。如对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发生疑问,大赛组委会有权终止该选手参加比赛,并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六、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羽毛球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分为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根据报名队数分若干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第二阶段,各小组前2名出线进行交叉淘汰赛,或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赛制。

3.团体赛出场顺序:第一男双、混合双打、第二男双,其中两对男双中至少有一对的参赛选手年龄和在70周岁以上。选手不允许兼项。

4.计分办法:

(1)第一阶段(小组赛):采用一局31分(16分交换场地)封顶制;

(2)第二阶段(淘汰赛):采用三局两胜15分封顶制。

5.比赛前10分钟双方提交出场名单,提交名单后,不得更改。

6.每场比赛选手迟到超过5分钟作弃权论处(记0分判负),第一场比赛后,以后每一场比赛以上一场比赛结束的时间为开始的时间。以裁判员计时为准。如全队弃权,该队与其它球队的比赛成绩均取消。

7.比赛中选手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开始计算时间)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该队与其它球队的比赛成绩取消。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1.比赛取前八名;

2.前四名球队颁发奖品和证书;

3.第五至八名并列,颁发获奖证书;

4.如报名队伍不足32支队伍,则比赛只录取前四名。

八、报名

联系人:王蓓

电  话:65326528

九、本次比赛设立裁判委员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