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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喜获“高新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 信息来源:总经办
  • 作者:孙静
  • 浏览:10330
  • 日期:2012-06-12

 

2012611下午,在高新区文明创建总结表彰暨动员大会上,高新股份被授予 “高新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高新股份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企业经营发展相结合,将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健全机制、强练内功,夯实精神文明建设基础,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掀起“全员创文明”的新高潮;二是服务大局、发展自我,做优做强项目建设,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目标的同时,做到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生产统筹兼顾,齐头并进;三是创新方式,丰富载体,通过开展“我的岗位我负责”主题实践活动、建设学习型企业、捐建“爱心书屋”、党员主题学习培训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活动,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企业文化、队伍建设及作风建设的和谐发展,营造了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公司也因此被多次授予“高新区文明单位”及“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今后,公司将继续按照合肥市及高新区文明委的创建要求,围绕高新区“千亿再跨越、奋发进十强”的奋斗目标,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创新的理念,为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努力和应有的贡献。